万博ManBetX房山工商分局提出的《关于促进商标发展工作的意见》已经本届区政府第六十六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充分运用商标品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现结合本区实际,就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名牌战略,做好著(驰)名商标培育和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区“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大力扶持和培育一批有实力、有带动能力的企业,争创著(驰)名商标,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最终实现品牌强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规划,全面推进商标发展工作的实施,力争到2008年,全区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000件,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区驰名商标实现零的突破,北京市著名商标达到20件。
我区已初步形成产业规模的商业、现代物流业、石材制造业、旅游业、种植业、养殖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等几大行业要借鉴“韩建”、“卓宸”等北京市著名商标企业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提高商标意识,强化品牌管理,拓展品牌市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运用品牌效应,在每个行业中重点培育2-3个知名度大、竞争力强的品牌,以此带动产业群的集聚和全面发展。
区工业局要针对我区企业的发展现状和产业发展趋势,制订全区企业创牌规划,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和新材料、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现代装备制造业、都市产业五大主导产业。
区建委要充分发挥我区建筑业、建材业、房地产开发业等支柱产业优势,重点培育在我区知名度大的“韩建”、“大石窝”商标,带动相关行业发展。
区农委要重点扶持我区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农业向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发展,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促进企业向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区商务局要充分把握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趋势,充分利用商标这一无形资产为载体,在鼓励发展总经销、总代理、特约经销等现代流通业态的同时,将传统集贸市场建成多元化的现代流通核心企业。
区旅游局要将现有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充分开发和利用现有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创精品旅游。
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要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环保型企业,树立引进品牌和引进企业并重思想,不断引导和强化驻区企业争创品牌意识。
全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重视商标注册工作,鼓励引导企业打响自己的品牌,提高本地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房山工商分局要全面做好商标注册的业务指导;区工业局和各乡镇政府要做好对工业企业和家庭工业户商标注册的引导;区建委要做好建筑开发品牌企业和精品小区以及建材行业商标注册的引导;区农委要做好对涉农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商标注册的引导;区商务局要做好对商业、服务业企业商标注册的引导,做好对外贸企业涉外商标注册的引导;区旅游局要打旅游和生态品牌,鼓励旅业商标注册和培育;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要做好驻区企业商
各相关单位在加强行业培训和指导的同时,要责成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在我区注册商标总量适应全区经济发展形势和规模的基础上,创自己品牌,走品牌兴业之路。
区内各类企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争创著(驰)名商标工作,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商标战略的策划和实施,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手段,努力提高企业产品的质量竞争力、价格竞争力、科技竞争力和品牌竞争力,通过品牌效应,扩大市场占有率,要有敢与国际品牌争高低的精神,使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房山工商分局和区商务局要及时向企业提供国际商标注册指南和信息,积极引导区内企业的商标到境外注册,力争3–5年实现我区境外商标注册零的突破,运用国际商标注册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商标国际化。同时,采取强化注册的方法,有效防止在我区境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被他人在境外抢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成立由高言杰副区长任组长,区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房山区商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商标发展情况进行协调、管理和统筹安排;对品牌战略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筹集、协调实施品牌战略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万博ManBetX,设在房山工商分局,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起草全区品牌战略实施计划,为企业注册商标构筑“绿色通道”。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商标相关知识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企业宣讲《商标法》、《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引导企业正确注册、使用、保护商标,争创著(驰)名商标。
1.区发改委要结合本区实际,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突出体现商标发展的意见。
2.房山工商分局要适时组织商标知识讲座、研讨和培训,邀请商标专家针对我区企业实际进行指导。
3.区农委、区建委、区商务局、区工业局、区旅游局、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单位要结合实际,向企业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争创著(驰)名商标氛围,使各类企业提高对商标重要性的认识,敢于创牌、善于创牌。
4.区广电中心、信息中心、新闻中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商标发展战略的宣传工作。采取新闻、专题、专访的形式宣传实施本意见对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我区企业在实施商标战略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
5.领导小组将适时举办我区著名产品展示、推介会,对全区范围内的著(驰)名商标企业和争创著(驰)名商标企业的产品进行全面展示。积极组团参加各类交易会、洽谈会和博览会,为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创造有利条件。
1.区政府出台奖励政策并设立著(驰)名商标奖励基金,加大奖励力度,对获得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60万元。
2.全区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国家的信贷政策,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著(驰)名商标企业要积极给予信贷倾斜,并在贷款条件审查和办理手续、程序等方面予以方便,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考虑给予此类企业一定的授信额度,支持企业发展。
3.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督促对著(驰)名商标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政策的落实,支持企业顺利实施本意见。
4.对实施本意见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必要的奖励,并列入区政府对各单位年终综合性考核。
全区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对侵害注册商标,特别是著(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使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得到有效保护。
1.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建立打假“绿色通道”。房山工商分局、房山公安分局等部门要在全区开展广泛的调查,了解我区企业商标被侵权、假冒的基本情况,对我区范围内的侵权人要在第一时间予以严厉打击,对外地企业侵害我区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要积极帮助企业赴外地联合当地的执法部门开展打假行动,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查处我区企业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此树立我区注重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形象,为我区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吸引外来投资创造良好的品牌环境。
2.建立全区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对被认定为著(驰)名的商标,按照法律、法规对著(驰)名商标给予特别保护的规定,列入名录,予以重点保护,制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维护我区著(驰)名商标企业的良好声誉。
3.房山工商分局对查处的构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商标侵权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1.培育、引进商标代理机构。目前,我区没有专业从事商标代理的机构,给商标注册和运用商标发展带来了诸多不便。房山工商分局要积极培育、引进代理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代理机构,发挥商标代理机构的职能。政府部门在制订扶持政策时要对商标代理机构给予优惠,引进品牌代理机构在我区注册和发展,为我区企业创造快捷、良好的商标注册、咨询、代理环境。
2.房山工商分局作为商标的主管机关,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切实提高商标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对有条件申报认定著(驰)名商标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全程为企业服务。
3.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对企业在实施本意见和认定著(驰)名商标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全力支持,切实帮助解决。